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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孝感中考加分優(yōu)錄政策
更新時間:2020-6-17 21:07:25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20孝感中考加分優(yōu)錄政策
6月12日,孝感市教育考試院發(fā)布了2020年孝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優(yōu)錄有關事項。
辦理程序與時間
1.考生填表
符合優(yōu)錄條件的考生,先到所在初中學校領取并填寫相應登記表。
2.相關部門審核、蓋章
考生填寫相關登記表后,持優(yōu)錄證明材料和證件,并將原始證件復印附在登記表背面,到優(yōu)錄項目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審核、蓋章。
3.各初中學校核實并公示
6月18日前,考生將相關部門審核、蓋章的登記表、相關證明材料(含各種證件的原件)交所在初中學校核實。各初中學校主要核實考生申報項目是否符合規(guī)定、考生報名信息是否準確、證明材料是否完整、相關部門簽字蓋章手續(xù)是否齊全。
核實后,將優(yōu)錄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一周,并于6月25日前將填寫的相應優(yōu)錄名冊一式三份和優(yōu)錄登記表(均含紙質和excel電子檔材料)上報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市直學校交市教育考試院)復核。
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公安司法民警子女考生申報匯總表由相關部門直接移交市教育考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由衛(wèi)健部門直接移交當?shù)卣猩荚嚈C構。
4.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復核并公示
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復核后,要將優(yōu)錄學生名單在當?shù)匦侣劽襟w及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
對公示后有舉報的考生,要立即查明。同時,收齊登記表與登記冊并匯總成優(yōu)錄信息光盤(excel格式),于7月5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教育考試院。
初中學校向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向市教育考試院報送優(yōu)錄信息時,要以書面形式說明公示的時間和方式。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報送上一級招生考試機構。
5.建檔
審查合格后的優(yōu)錄登記表由各初中學校裝入考生紙質檔案。
6.市教育考試院公示優(yōu)錄考生信息
市教育考試院將全市優(yōu)錄信息匯總后,通過孝感教育信息網公示優(yōu)錄考生信息,公示時間為7月中旬至年底。
優(yōu)錄項目及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20分參加錄取。
①烈士子女。
②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③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qū)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工作的軍人子女。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①作戰(zhàn)部隊軍人子女。
②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
③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④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⑤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
⑥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子女。
⑦在消防救援崗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⑧公安、司法民警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
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加5分參加錄取。
①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②少數(shù)民族考生。
說明:
上述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在職人員。
在職消防救援人員指消防指揮員和消防戰(zhàn)斗員,不包含政府專職消防員和消防文員。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根據(jù)國發(fā)明電[2020]10號文件,即指疫情防控期間,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y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
加分錄取項目中,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
優(yōu)錄投檔項目證明材料說明
孝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優(yōu)錄項目中,申請優(yōu)錄投檔的考生須提供以下優(yōu)錄證明材料和原始證件及其復印件,并由相關部門審核簽字,蓋章確認。
一、烈士子女
1.烈士證書。
2. 考生與其關系的證明原件,如戶口簿。
享受優(yōu)錄的烈士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后,到烈士所在單位政工部門審核蓋章。
二、軍人子女
1.現(xiàn)役軍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軍官證、士兵證等。
2.考生與軍人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等。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一至四級軍殘證書需提供原件。
4.以下各項條件需軍人所屬部隊團級(包含團級)以上政治部門提供相關證明:
(1)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的軍人的子女;
(3)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者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
(6)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7)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享受優(yōu)錄的軍人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后,到孝感市軍分區(qū)政治部審核蓋章;優(yōu)錄名冊由孝感軍分區(qū)政治部統(tǒng)計匯總后移交市教育考試院。
三、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根據(jù)《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 應急[2019] 37號)精神,消防救援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zhàn)時記功同等待遇,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總隊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確認。
1.在職消防救援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考生與消防救援人員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等。
3.殘疾消防救援人員需提供相關殘疾證明。
4.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需提供因公犧牲證明。
5.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三等功以上獎勵證書原件。
6.工作時間證明。
享受優(yōu)錄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后,到當?shù)叵啦块T審核蓋章;全市優(yōu)錄名單統(tǒng)一歸口孝感市消防支隊政治處統(tǒng)計匯總后移交市教育考試院。
四、公安、司法民警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 公政治[2018] 27號)文件,以下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1.在職公安、司法民警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警官證等。
2.殘疾人民警察需提供相關殘疾證明。
3.民警子女考生需要提供關系證明,如戶口簿。
4.因公犧牲民警子女考生需提供因公犧牲證明。
5.一級、二級英雄模范獎勵證書原件。
享受優(yōu)錄的公安、司法民警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后,到孝感市公安、司法機關政工部門審核蓋章;優(yōu)錄名冊由孝感市公安、司法機關政工部門統(tǒng)計匯總后移交市教育考試院。
五、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
1.醫(yī)務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考生父親(或母親)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戶口簿上應同時列有父親(或母親)以及考生本人,如考生與父親(或母親)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應出示相應關系證件(出生證)。
享受優(yōu)錄的醫(yī)務人員子女,提供相關證明后,到當?shù)匦l(wèi)生健康部門審核蓋章;優(yōu)錄名冊由當?shù)匦l(wèi)生健康部門人事科統(tǒng)計匯總后移交招生考試部門。
六、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1.歸僑指回國定居的華僑,歸僑證由市(州)、省僑務部門發(fā)放?忌赣H(或母親)的歸僑證。能夠證明考生為歸僑子女的證明,如戶口簿。
2.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須出示由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定居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考生為華僑子女關系的證明,如戶口簿?忌膬S眷證。
3.臺灣省籍考生。戶口簿,考生為臺灣戶籍或籍貫注明為臺灣省籍。
七、少數(shù)民族考生
戶口簿。戶口簿上應同時列有具有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父親(或母親)以及考生本人,如考生與具有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父親(或母親)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應出示相應關系證明。戶口簿中考生民族身份要與登記表和中考報名信息中的民族身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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