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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中考方案
更新時間:2021-5-12 16:46:40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2021海南中考方案公布,具體如下:
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6月25-26日考試,考試科目共8科
九年級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共8科,除體育與健康外,其他各科考試時間為6月25日至26日,共2天。
八年級學生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2科,考試時間為6月27日下午。
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等考查科目,由省統(tǒng)一制定考查實施方案,各市縣(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考試方式和分值設置
各考試科目原始分總分890分
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實行閉卷筆試。
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實行開卷筆試。
語文、數(shù)學、英語每科的卷面滿分為12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滿分為100分,體育與健康科目滿分為50分。各考試科目原始分總分890分,由語文、數(shù)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8個考試科目原始分與生物、地理2個考試科目原始分的40%相加而成。
.成績呈現(xiàn)
1.考生成績只公布綜合總分和各學科等級,不公布各筆試科目的原始分。筆試科目成績等級分為A、B、C、D、E、F六個等級,各等級根據(jù)原始分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shù)按以下比例劃定: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等考查科目直接賦予A、B、C、D四個等級,各等級人數(shù)比例不限。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以考試分數(shù)和等級呈現(xiàn)。
2.參加2021年生物、地理補考的考生成績按其2021年成績中對應的百分位與上年度同學科成績相同百分位所對應的成績認定,確定后的成績按40%計入2021年的中招錄取總分。補考成績當屆有效。
3.2021年八年級考生的生物、地理2科考試成績將按得分的50%計入2022年的中招錄取總分。
4.不提供筆試科目答卷和原始分查詢。
.招生計劃
各校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核定后向社會公布
《意見》指出,各市縣(單位)要加強學齡人口變化監(jiān)測,綜合考慮本地初中畢業(yè)生數(shù)量、未來一段時間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標、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教育協(xié)調均衡發(fā)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學校辦學實際等因素,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科學編制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核定后向社會公布。
.招生范圍
海中、僑中分配到市縣的統(tǒng)招計劃只招該市縣戶籍的應屆生
1.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中外合作普通高中國際班、國際課程班、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屬地范圍內招生。除公費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其他計劃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如在審批地生源不足,經省中招辦批準后,可跨區(qū)域招生。
2.海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分配到市縣的統(tǒng)招計劃,只招收該市縣戶籍的應屆生。海南中學另外分配指標招收學籍在我省的外省市戶籍應屆生。
3.各市縣(單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tǒng)招計劃是否招收學籍在本地、但戶籍不在本地的考生,由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報省中招辦備案,并在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各市縣(單位)應逐步提高學籍在本地戶籍不在本地的考生招生比例。
4.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1〕1號)精神,自2022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統(tǒng)招計劃招生范圍調整為以學校所在地市縣為主,輻射其他或臨近市縣,并傾斜支持普通高中學位緊缺的市縣、少數(shù)民族市縣、教育基礎薄弱市縣。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統(tǒng)招計劃分配由省教育廳根據(jù)上述原則制定分配方案。國興中學作為省屬民族中學,其招生范圍和政策暫不作調整。
5.自2022年起,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考生,若選擇以戶籍地報考,報考戶籍地的普通高中享受戶籍地考生同等待遇。
自2022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計劃)除特長生和自主招生等以外的統(tǒng)招計劃分配到市縣,招收對象為具有該市縣戶籍并在該市縣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在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生,或非該市縣戶籍但在該市縣初中學校有三年學籍且就讀滿三年的應屆生。
.錄取依據(jù)和管理
各考試學科等級、原始分總分以及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jù)。在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作為門檻,在其達到規(guī)定要求后,比較原始分總分;若原始分總分相同,則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若仍相同,則比較單科考試成績等級。
.錄取批次
統(tǒng)一錄取工作按以下批次進行:
提前批: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引進優(yōu)質教育資源合作舉辦的公辦高中學校的實驗班。
第一批:"省一級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本批次分兩段進行錄取,A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統(tǒng)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5%所得計劃部分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B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總計劃的5%預留部分及民辦學校未完成的公費生。海南華僑中學面向全省招生的計劃和申請部分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不再安排在B段錄取。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B段預留的5%計劃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縣(單位)。
B段錄取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
第二批:市縣(單位)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海南省農墾加來高級中學、經申請獲批的"省一級學校"(部分招生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非公費生計劃。
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剩余計劃)。
A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招生總計劃的比例不低于50%
1.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公民同招"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的考生。其中,"省一級學校"和經省教育廳批準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特長生等除外)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3.各市縣的"省一級學校"和其他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計劃占本校招生總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標到校"計劃分配范圍為各市縣(單位)轄區(qū)內所有初中學校(包括民辦初中學校、廳直屬中學和高校附屬中學的初中部),要向農村初中學校傾斜,并逐步向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傾斜,要確保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的合法權益。各學校指標到校生的錄取工作在其統(tǒng)招計劃錄取結束后進行。設"指標到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該分數(shù)線不得高于錄取學校統(tǒng)招錄取分數(shù)線的90%。
從2022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分配到學校所在地市縣的招生計劃,其用于"指標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該"指標到校"計劃由學校所在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納入該市縣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計劃中合理分配,分配方案報省教育廳核準后實施。
4."指標到校"計劃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招生學校志愿,且初中階段均在其初中畢業(yè)學校就讀,并參加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2021年"指標到校"計劃對戶籍的要求由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自2022年起,有條件的市縣(單位)應取消對"指標到校"計劃錄取的戶籍要求,暫不具備條件的市縣(單位)應逐年放寬對"指標到校"計劃錄取的戶籍要求。
5.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的10%,其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規(guī)?刂圃诳傉猩媱澋6%以內。自主招生計劃要面向有創(chuàng)新潛質、學科專長、體育或藝術特長的初中畢業(yè)生。普通高中學校應根據(jù)自身辦學特色和基礎條件,認真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招生方向、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程序和監(jiān)督方式等,經所屬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中招辦備案。招生學校要主動公開經報備的自主招生方案。公辦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范圍原則上應與統(tǒng)招范圍一致,民辦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范圍為審批地市縣。自主招生考試在中考前進行;诔踔袑W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開展的自主招生錄取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結束后進行。自主招生設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所公布的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并在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的門戶網站上公示錄取名單。
除藝術、體育特長生外,各類藝術、體育特色班招生納入統(tǒng)招范圍,考生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6.有2所以上"省一級學校"的市縣,為減少高分考生落選,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可向省中招辦申請將其中某所"省一級學校"部分計劃放在第二批次錄取,不同批次錄取計劃比例,由市縣自主決定,但須在考試前公布。
7.鼓勵優(yōu)質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計劃統(tǒng)一招收公費生,經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報省教育廳批準。公費生列入第一批次錄取。若公費生計劃在第一批次未錄取完成,剩余計劃轉到第二批和其他計劃同時錄取,在第二批次所錄取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
8.已經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免費培養(yǎng)生班錄取的考生不準退檔。
B 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五年一貫制招生設立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從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其中,瓊臺師范學院公辦鄉(xiāng)鎮(zhèn)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的招生,只招錄學業(yè)水平考試分數(shù)達到10科滿分的65%及以上的考生,原則上按分配市縣計劃從面試合格且具有本市縣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中擇優(yōu)錄取,同時兼顧男幼師定向培養(yǎng)生占一定比例。
C 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錄取
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招生,設立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jù)考生報考志愿統(tǒng)一出檔,擇優(yōu)錄取。其他報考中職學校的考生繼續(xù)實行報名注冊入學,由省教育廳職業(yè)和成人教育處辦理相關錄審手續(xù)并報省中招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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