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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山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時間:2022-4-22 20:35:12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2022中山中考政策方案
一、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我市初中畢業(yè)考試和高中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稱為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2022年擬在我市升讀高中學校的初中畢業(yè)生均要參加我市中考。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我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
(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
(3)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畢業(yè)生。
(4)在我市初中學校畢業(yè),經審核符合本市戶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屆畢業(yè)生,本市戶籍生待遇對象包括中山市緊缺適用人才子女、海外華人華僑的適齡子女、華僑學生、臺胞的適齡子女。
2.報名安排
按照《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21〕44號)執(zhí)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實施。考生修改戶籍信息須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設置
2022年我市中考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分為錄取計分科目、等級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現方式
各科目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其中,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英語(滿分120分,含聽說考試30分)、物理(滿分100分)、化學(滿分10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100分)、歷史(滿分100分)、生物學(滿分100分)、地理(滿分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數和等級同時呈現。文化科目(含單科和總分)的等級劃定,以全市考生為總體樣本,具體分為A+、A、B+、B、C五個等級,等級設定比例為A+(10%以內)、A(25%)、B+(25%)、B(20%)、C(20%以下)。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劃定等級,具體分為四個等級: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術、音樂與美術、理化生實驗操作等納入考核科目,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3.計分科目總分
根據招生計劃類型的不同,計分科目設置總分A和總分B兩類,滿分均為600分,按各科目計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每個考生同時具有A、B兩個總分。計分科目及計分比例為: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A和總分B;物理、化學分別按100%、90%計入總分A;歷史、道德與法治分別按100%、90%計入總分B。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A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物理、化學、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B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級分
考查科目根據成績等級轉化為等級分,其中A+、A、B+、B、C分別按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等級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級分累加計算成等級總分。等級總分要求在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設定。
(三)考試組織
全市按行政區(qū)劃設考區(qū),各初中學校按所在鎮(zhèn)(街)歸入對應考區(qū)管理。中考文化科目、體育統(tǒng)一考試和英語聽說等科目的考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管理,考核科目考試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組織管理,各考區(qū)負責具體考務實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學)考試均委托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命題和制卷,各科單獨設卷,實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網上評卷和統(tǒng)一公布成績。具體考試安排另文通知。
2.體育考試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fā)〈2022-2024年中山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教體通〔2021〕98號)執(zhí)行。英語聽說考試采用計算機輔助方式進行。持有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dB(HL)及以上,聽力殘疾三級及以上或語言障礙的考生,以及確診為新冠肺炎、肺結核等傳染病的考生可申請免予聽說考試。通過免考審核的考生,其英語科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120分制計入總分。英語聽說考試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經批準可招收音樂(含聲樂、器樂)、美術、舞蹈、語言類等藝術生的普通高中實行校際聯合考試,各招生學校不再單獨組織專項測試。各高中學校體育運動隊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fā)〈中山市高中階段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中教體〔2020〕51號)執(zhí)行,由市教育和體育局體衛(wèi)藝科具體負責實施。
4.繼續(xù)開展普通高中學科類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的初中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各普通高中學?缮暾垖W科類自主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學科類自主招生計劃與體育運動隊及藝術生招生計劃的總額不得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學科類自主招生方案由試點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制訂(含學校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據學生的中考成績和綜合評價等進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須安排在全市中考結束后進行,考核內容須為所選拔學科類的內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課科目;學科類自主招生方案須報經市教育和體育局批準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的各環(huán)節(jié)和結果要主動向社會公開。
(四)評卷及成績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語聽說考試繼續(xù)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卷,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評卷組織工作,市教研室負責具體實施,市教育技術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考試成績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tǒng)一公布,成績查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綜合素質評價
繼續(xù)實施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以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和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為主要評價指標。學校要綜合學生各學期的各方面表現,對五個方面分別做出評價,以等級呈現。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tǒng)籌,初中學校實施。
三、高中招生錄取
(一)招生計劃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統(tǒng)一下達。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數及范圍,按市文件執(zhí)行。
2.優(yōu)質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額作為指標生計劃,按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條件的畢業(yè)生人數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從外市回中山參加中考的我市戶籍學生單獨分配。
3.普通高中繼續(xù)實施總分A和總分B分別對應A、B兩類招生計劃的錄取模式。B類計劃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具體數量由各學校自行確定。B類計劃單獨設立志愿,考生自主選報。
4.外市學校(含普高、中職)在我市招生、高職院校招收初中畢業(yè)生,中高職貫通培養(yǎng)(含“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關規(guī)定和招生計劃執(zhí)行。
(二)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按《中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詳見附件)執(zhí)行。
(三)填報志愿
2022年繼續(xù)實行考試結束后網上填報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長自主選擇志愿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撓學生正常填報志愿,志愿填報截止后,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忌鷪罂挤秶ǎ
1.本市戶籍生
具有本市戶籍的初中畢業(yè)生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學科特長類(含學科類自主招生、外國語班、藝術生,下同),以及中職類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往屆生限制報考普通高中學科特長類和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
2.異地戶籍生
非中山市戶籍的初中畢業(yè)生,統(tǒng)稱異地戶籍生,其報考范圍如下:
(1)經審核可享受本市戶籍生待遇的初中畢業(yè)生,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其中,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還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2)本省外市戶籍以及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外省戶籍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范圍與本市戶籍生相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和要求按《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中山市參加中考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16〕32號)執(zhí)行。
(3)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視同本市戶籍考生報考,還可報考普通高中港澳臺班。
上述情況以外的其他異地戶籍生,只可報考民辦普通高中自費生計劃和中職學校(“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標生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學籍所在學校的指標生資格:
(1)符合我市公辦普通高中報考條件;
(2)參加當年中山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且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B等及以上;
(3)在學籍所在學校讀滿三年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初中階段由市外轉入且有報名所在學校連續(xù)一年以上學籍的應屆畢業(yè)生或在市外初中學校就讀回中山參加中考的我市戶籍學生。
往屆生、在我市就讀過兩所或兩所以上初中學校的學生、學籍不在就讀學校的學生不享有指標生資格。
(四)投檔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投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中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見附件)執(zhí)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市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技術協助。
1.注冊報到與注銷
今年實行網上注冊。各階段投檔錄取結束后,被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自行選擇“注冊報到”或“放棄錄取”,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注冊的,一律視為放棄錄取。選擇“注冊報到”的,須按錄取學校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場注冊。放棄錄取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注銷錄取資格,注銷后空余出來的計劃,全部用于補錄。每個考生只能注銷或補錄一次,其中,放棄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中補錄;放棄中職學校試點專業(yè)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普通高中補錄,但不能再參加中職學校試點專業(yè)計劃的補錄。所有錄取、注冊、注銷錄取、補錄須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凡未經市招生部門審核批準的錄取行為,一律無效。
2.補錄
普通高中和中職類學校錄取和注冊結束后,尚有剩余計劃的可安排補錄,實行二次錄取。二次錄取實行重新填報相應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錄取且符合補錄條件的考生可參加重新填報志愿,考生原相應批次的志愿自動失效。補錄時根據考生的補錄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進行投檔。第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普通高中補錄時,計劃完成率較低的學校,可適當降低控制分數線和考查科目等級總分的條件要求。中職類學校補錄時,不設定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錄取照顧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廳要求,2022年我市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和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guī)范資格審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的公示制度。按照《關于中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優(yōu)待政策及辦理工作的通知》(中教體通〔2020〕78號)執(zhí)行。提前批學科特長類、指標生錄取時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六)學籍辦理
高中學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報到注冊后要嚴格核查其檔案,對弄虛作假及違規(guī)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錄取工作結束后,高中學校要及時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憑錄取花名冊到市教育和體育局學籍管理部門辦理學籍注冊手續(xù),凡未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的,一律不得辦理學籍,否則按違規(guī)招生處理。
中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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